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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憲說明,韓國技術人員的案例便是如此,他們協助台灣的舉動或許因沒有獲得官方授權而有違反韓國法律之虞,但台韓是互不隸屬的兩個主權國家,有各自的司法管轄權。台灣無權對韓國法律置喙,更不可能在台灣境內適用韓國法律,韓國能決定要不要在境內處罰這些本國公民技術人員,但其在台灣領土內的行為,完全符合台灣法律。
林俊憲說,自己很好奇,馬文君身為台灣的國會議員,受國內法律管轄,為何要如此「好心」協助外國政府調查本國公民?然後反過來讓台灣陷入有可能無法獲得關鍵技術的風險?兩種可能,一種是根本不想潛艦造起來,那就得追問誰在台灣缺乏潛艦這件事上能獲得最大的利益?答案應該不用明講。
林俊憲分析,第二種可能,馬文君沒那麼壞心,她還是想要潛艦造起來的,只不過技術來源不是她所「認可」的公司或國家,手上有更好的想要「介紹」給造艦團隊,只好直接引入外國政府力量把對手給排除。但台灣本來就沒多少選擇,摧毀已確保的技術來源,整個造艦計畫可能陷入極大風險,馬文君有考慮過這點嗎?「會講成『無矢放的』的人,根本思考不了這麼多」。
林俊憲表示,台灣的國際處境,導致台灣不得不用這種變通模式來獲取關鍵技術,結果馬文君的所作所為,卻是把台灣的痛處當成自己的武器,根本不需自己接觸中國,靠曝光情報讓中國施壓第三國就夠了,「妳還配做國會議員嗎?退選接受調查吧,這會是妳最好的下台身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