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心夫婦捲共諜案滯台近4年 高檢署未上訴!無罪確定、境管撤銷

▲向心、龔青因高檢署未能在上訴期限內上訴,夫婦二人獲判無罪確定(圖/記者潘千詩攝,2021.11.25)
▲向心、龔青因高檢署未能在上訴期限內上訴,夫婦二人獲判無罪確定(圖/記者潘千詩攝,2021.11.25)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夫婦,因捲入澳洲共諜王立強案遭檢調鎖定,檢方以違反《國安法》名義偵辦2人,最後卻以《洗錢》罪名起訴向心、龔青夫婦,高院上月判決2人無罪後,他們的辯護律師喊話檢察官尊重法院認定的事實,不要再提起上訴。據了解,11日是最後上訴期限,高檢署未上訴,向心夫婦被境管1420天後,終於可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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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間,向心夫婦被檢調懷疑是自稱「共諜」王立強之共犯,將2人限制出境調查,結果,檢方於2021年4月8日以《洗錢》罪名起訴2人,《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則於同年11月12日,因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

不過,檢方改指控,向心、龔青涉與中國國太公司合作,將國太詐騙所得隱匿至香港,將2.98億元新台幣匯進台灣的銀行,購買豪宅,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去年,台北地院判向心夫妻2人洗錢無罪,高等法院同樣判2人無罪。

高院認為,依檢方所提出的證據和現存資料,不足以證明向心主觀上有得預見不法吸金行為,及國太公司購股資金為犯罪所得,出於洗錢犯意聯絡,做出售股交易、簽訂投資協議及補充協議;而原審無罪判決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檢方上訴。

據了解,高檢署受限《速審法》規定,被告2次獲判無罪,檢察官上訴會有嚴格的限制,因此沒辦法在上訴期限內上訴,另外,2人被扣押超過2億多元的3戶豪宅也將解凍還給2人。

至於不起訴的共諜案,今年8月17日高檢署駁回再議,向心、龔青、蘇錦龍3人不起訴確定、王強華因死亡獲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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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