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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王鴻薇相關指控,曾淑慧解釋,111年4月確有緊急採購快篩一事,其中韓國相關進口的快篩試劑,約有532萬餘劑,包括森昌公司約30萬劑、嘉碩公司約502.5萬劑,經食藥署後市場監測計畫抽驗、得知屬不良醫療器材,疾管署得知結果後,也隨即停止付款並啟動回收作業。
其中森昌公司方面,曾淑慧表示,當時廠商已經交貨完畢、也已經都使用完畢,而相關貨品總費用2850萬元,但當時疾管署尚未付款,經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會)調解後,依照工程會建議,採取「不付款」處理。
至於嘉碩公司,曾淑慧說,發現相關產品屬不良醫療器材時,廠商已經交貨502.5萬劑,且疾管署已經支付約4.2億元的款項、有4842萬元待付款,而實際回收時,總計369萬劑(3.5億元)回收、133萬劑(1.2億元)已使用,其中已使用的部分,會循法律途徑要求廠商償還已支付的貨款。
曾淑慧指出,同意廠商採取換貨作法的是回收的部分,相關試劑經地方衛生局依照醫療器材回收處理,並要求原進口商限期退運出口,後由嘉碩公司進口新一批等量試劑,經食藥署於邊境確認合格,才依照契約及相關法令規定完成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