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歸還後再續租 議員:圖利?

▲議員楊典忠表示,不當黨產歸還台中市政府,求市政府進行整體規劃土地利用。(圖/柳榮俊攝2023.10.24)
▲議員楊典忠表示,不當黨產歸還台中市政府,求市政府進行整體規劃土地利用。(圖/柳榮俊攝2023.10.24)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4) 日進行民政業務質詢,市議員楊典忠質詢表示,北區原救國團團委會歸還台中市政府,市府公告辦理短期公開標租,開標結果由救國團得標,隔年又再得標一次,連續兩年剛好都是同一家廠商投標、也得標,而且第2年的月租金比第1年的月租金還少,他質疑,到底是標租機制的巧合?恐有圖利之嫌。另外,國民黨台中市黨部,若再繼續租給「過去長期占用者」,這會與民眾期待有很大的落差,他要求市政府進行整體規劃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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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長吳世瑋說,國民黨在8月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原處分行政訴訟,目前訴訟中,沒有不歸還的問題。北區水源段131地號歸還後採公開招標方式,連續兩年都由救國團得標,兩次都只有一家廠商投標,第二年租金底價調降是因為我們公告地價調降。


楊典忠表示,占用台中市政府土地長達46年,收歸台中市政府管理後,市府透過公開標租方式,連續兩年剛好都是同一家廠商投標、也得標,而且第2年每月租金比第1年還少,究竟是巧合還是圖利?市府應該讓過程更公開透明,說明清楚。而行政院黨產會今年6月認定,西屯區大隆路40號中國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的土地及建物,是當年是拿台中市政府3500萬元公帑購入及興建,長年登記於國民黨名下,在今年8月30日完成土地、建物移轉在台中市,管理者是台中市政府財政局。


楊典忠認為,轉型正義是台灣民主化的重要過程,黨產會調查後,台中市政府依法辦理產權轉移,順利把 「被不當占用」的公有財產歸還公共使用,接下來就是接管後的規劃使用,北區水源段131地號、西屯區大隆路40號都是台中市精華區的機關土地與社教用地,而好不容易收回來的公有土地,如果再繼續租給「過去長期占用者」使用的話,這會跟民眾期待有很大的落差,希望市政府儘速可以整體規劃。


楊典忠建議,北區水源段131地號,可以評估規畫作為社教機關,大隆路40號則可結合旁邊都發局修復科、交通局東興停車場,土地共2200坪方正廣大,很適合蓋多目標使用的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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