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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民進黨議員批評停車場貼出的承租資訊為服務處電話及其父行動電話號碼,批評廖家佔用國有土地作為違規停車場獲利還不用繳稅,完全是無本生意。對此,廖先翔回應,指出在保護區內未依停車場法申請停車場證的疏失確實屬實;而助理作為聯繫窗口,是因父親委託助理管理,並由父親自行給付委託費用,並未算於助理薪資內,坦承自己未善盡人事監督責任,也有疏失,自己也代表父親向社會致歉。
對於民進黨議員也指控停車場內還有在停車收費,廖先翔澄清都已通知終止營業,並張貼單子,費用算到10月底,給車主緩衝時間找車位,期間不會有任何盈利。
針對廖先翔家族私設收費停車場一案,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發布的新聞稿中指出,昨日接獲民眾陳情後,即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經查有營業收費事證,已發函停車場負責人應依規定申設及取得登記證,如逾期未提出申請或改善,將依法處3,000元罰款並限期15天內改正,屆期如仍未改正,最高可處1萬5,000元並得連續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