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范綱祥批「假學歷」 萬美玲曬證據嗆:當律師還散佈假訊息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痛批,范綱祥身為律師還不斷抹黑造謠。(圖/記者呂炯昌攝)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痛批,范綱祥身為律師還不斷抹黑造謠。(圖/記者呂炯昌攝)

記者林怡昕/台北報導

桃園市民進黨立委參選人范綱祥今(14)日召開記者會,批對手國民黨立委萬美玲美國學士學位是「假學歷」。對此,萬美玲駁斥,自己每一次參與公職選舉,均依法繳交正式文件辦理登記,並經由中選會審查確認准予刊登,直批范綱祥身為律師,不斷以抹黑、造謠,讓人感到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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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美玲發布新聞稿指出,自己每一次參與公職選舉,均依法繳交正式文件辦理登記,並經由中選會審查確認准予刊登,因此在選舉公報上刊登之學歷,完全為真。

萬美玲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於民國96年11月修法後,國外大學以上學歷要刊載在選舉公報學歷欄上者,必須符合「教育部認可外國大學名冊」中之學校,並檢附我國駐外單位驗證的國外學歷證明文件。

萬美玲說明,從民國94年至109年參與縣議員、市議員、立法委員等選舉,在選舉公報學歷欄上刊登的最高學歷一直是「美國明尼蘇達州立曼徹普立敦大學」,此學校為「教育部認可外國大學參考名冊」中之學校,畢業證書並由「駐芝加哥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之學歷證明文件,依中選會規定送交學歷正本文件,經中選會審查確認無誤後,准予刊登在選舉公報學歷欄上。

萬美玲重申,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施行細則〉第15條、中選會選務字第0993100242號解釋文等規定,國 外學歷要刊載在選舉公報學歷欄上,必須符合選舉罷法規定的兩要件,(一) 學校需是「教育部認可外國大學參考名冊」,(二)並提供「駐外單位驗證國 外學歷證明文件」,學歷得以刊登在選舉公報學歷欄。

萬美玲說,范綱祥自參選以來,不斷以抹黑、造謠及製造假訊息的負面手法進行選舉,范綱祥身為律師,對於選舉公報的法律適用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主管機關是中選會都搞不清楚,讓人感到瞠目結舌,今僅為了達到選舉抹黑的目的,製造散佈假訊息,這樣的行徑令人感到失望。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曬證據,強調學歷為真。(圖/萬美玲提供)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曬證據,強調學歷為真。(圖/萬美玲提供)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曬證據,強調學歷為真。(圖/萬美玲提供)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曬證據,強調學歷為真。(圖/萬美玲提供)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曬證據,強調學歷為真。(圖/萬美玲提供)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曬證據,強調學歷為真。(圖/萬美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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