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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同時調高113年度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財政部指出,截至本年10月底止,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5.50%已達綜所稅免稅額、相關扣除額及課稅級距應調整標準(3%),按前述上漲幅度,113年度每人免稅額由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與調高課稅級距金額,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175億元,民眾於114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所稅時可以適用。
另外,財政部也提高伙食費免稅金額。為適度反映物價變動情形,財政部近期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將伙食費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額度,由每人每月2,400元調增為3,000元,並自112年1月1日適用,以減輕員工負擔。
財政部表示,優化稅制稅政是長期工作,該部將於兼顧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等原則下,持續精進,以合理稅制實現所得重分配、以適足稅收健全政府財政,並以暖心服務讓民眾與稅務零距離,達成建構優質賦稅環境、維護租稅公平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