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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婉臻批評,交通黃牛亂象明目張膽違法讓市府公權力掃地,市府應檢討並跨局處整合會議,提出處理方式如實名登記等。
蔣萬安回覆,交通黃牛是冒名頂替屬於偽造文書罪,警察局接獲檢舉一定會依法嚴查嚴辦,2個月內請裁決所研擬審核機制,現階段也會加強查緝。台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也回應,會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規定,按照交通規定審查。
裁決所長蘇福智指出,只要違規駕駛檢附證件辦理歸責,應歸責人並無否認,歸責就會成案,違規記點新制6月底才上路,仍在監控中,有異常情形會向中央反映,如歸責申請人件數過多、營業車輛全數歸責給一般民眾,目前數據上沒有看到異常。
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李政軒則表示,台北市以外的各縣市都可能面對記點歸責的交通黃牛;但現在相關法規卻沒有規範轉賣點數的處罰規定,市政府會向中央政府反映記點新制面臨的實際問題,並建議中央統一作法。中央修法以前,北市府也會請警察機關加強查緝黃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