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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說明,機車出廠滿5年後,每年即應依行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期間,主動前往機車排氣檢驗站,完成年度排氣定檢。若機車逾期未定檢,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新臺幣500元罰鍰;逾通知期限6個月仍未完成檢驗者,將再裁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後續經環保局再通知限期完成定檢,仍未改善者,將移送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
環保局表示,為加強管制轄內機動車輛使用情況,今年度有31件遭最重註銷車籍資料裁處,這是台中環保局首度祭出重罰,因為這些車輛不僅超過半年以上未完成定檢,且經環保局持續列管追蹤,屢次通知給予限期改善期限,卻依舊置之不理,所以祭出註銷牌照重罰。
臺中市自明(113)年1月1日起,將停止寄發傳統紙本定檢明信片,全面啟用機車定檢通知簡訊E化電子服務。環保局呼籲民眾,務必於車輛排氣定檢期間,前往鄰近的機車排氣檢驗站完成當年度排氣檢驗,以免受罰。
環保局提醒,若機車已不堪使用,有意願將舊車報廢、回收或新購車輛者,可上網搜尋「臺中ㄅㄨㄅㄨ網」點選最新消息查看112年度相關汰舊補助辦法,敬請市民朋友把握高額補助與環保加碼獎勵,如有疑問可撥打機車補助諮詢專線04-22201661或以LINE官方帳號(@pzb4753f)洽詢,將由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