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論文經得起考驗 林志潔嗆:如果不是請邱退出政壇

▲林志潔說,「如果協助學生發表這叫學術倫理違反,本人願受處分,如果不是,麻煩邱委員退出政壇」。(圖/合成圖,翻攝「林志潔」臉書)
▲林志潔說,「如果協助學生發表這叫學術倫理違反,本人願受處分,如果不是,麻煩邱委員退出政壇」。(圖/合成圖,翻攝「林志潔」臉書)

記者李春台/新竹報導

時力立委邱顯智今(5)日再度召開記者會針對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論文涉及抄襲提出說明,並正式向陽明交大檢舉林志潔。對此,林志潔今天也發出新聞稿回擊表示,「如果協助學生發表這叫學術倫理違反,本人願受處分,如果不是,麻煩邱委員退出政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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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邱顯智指控,林志潔表示,邱顯智提出黃同學為第一作者她為第二作者的論文,說該論文與黃同學的碩士論文高度相似,這真是廢話,該文是她協助黃同學一起撰寫、修改投稿的,黃同學以本文為基礎來撰寫碩士論文。因為依據交大科法所碩士畢業辦法,鼓勵學生先將論文部分內容投稿期刊或有審查制度的研討會,如果通過審查,可以用3萬字到5萬字的短論文畢業,這是希望擴大學生們論文影響力,也鼓勵學生能多發表。


林志潔強調,黃同學當然要先投稿期刊,拿到審查通過的證明,才能進行論文口試(雖然他後來欲罷不能的寫了7萬字)。她協助同學修改論文投稿,有實質撰寫,當然要列名作者,否則豈非代寫?老師們和學生一起研究,協助學生撰寫文章發表,一起同為作者是常態。

林志潔說,「如果協助學生發表這叫學術倫理違反,本人願受處分,如果不是,麻煩邱委員退出政壇」。

林志潔強調,黃同學這本碩士論文獲得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的犯罪防制論文獎,是非常優秀傑出的論文,麻煩邱委員,做人要讀書。

林志潔指出,她在交通大學(陽明交大)是18年,並不是18個月,陽明交大作為頂尖大學,從應聘的教師資格審查、到助理教授升等副教授、副教授升等正教授,到院內推薦我擔任特聘教授審查,每一關本校都有非常嚴格的辦法要求和審查程序。在陽明交大升等需要所教評會、院教評會和校教評會三級三審,還要加上7位外審委員同意為傑出或優良,才有機會升等。每一次教師升等審查的把關人數,都超過40位專家學者,從助理教授到正教授,她也花了10年的時間。

教授升等和學生碩士論文口試的密度和強度差異非常巨大,意圖將陽明交大的教授升等和過去政治人物碩士論文口試類比,是混淆視聽,也傷害了位於新竹的陽明交大的學術聲譽。

最後,林志潔建議邱顯智不要浪費時間和浪費媒體版面,有這些找碴的心力,不如去站路口或掃市場,好好提出建設新竹的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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