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全家開賣「威士忌咖啡」!消基會不爽了:「是在挑戰國法」

▲7-11、全家限定開賣「烈酒咖啡」,買咖啡會附上酒精濃度35%至40%的威士忌,消基會抨擊有鼓勵不分年齡飲用烈酒的嫌疑,認為超商推這款商品「是向國法挑戰」。(圖/記者黃韻文攝)
▲7-11、全家限定開賣「烈酒咖啡」,買咖啡會附上酒精濃度35%至40%的威士忌,消基會抨擊有鼓勵不分年齡飲用烈酒的嫌疑,認為超商推這款商品「是向國法挑戰」。(圖/記者黃韻文攝)

記者周淑萍/綜合報導

超商針對聖誕節開賣「烈酒咖啡」,買咖啡另附一瓶酒精濃度35%至40%的烈酒,消基會今(19)發出聲明,認為超商「咖啡+酒」的促銷組合,有堂而皇之販售、並鼓勵不分年齡飲用烈酒的嫌疑,認為此舉是在向國法挑戰。對此,全家表示,此飲品為成年人方可購買,比照一般酒品販售流程;7-11則說明,門市販售商品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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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LEVEN日前開賣「精品微醺威士忌拿鐵」,含約翰走路迷你酒(50ml,酒精濃度40%)1瓶與CITY PRIMA熱精品拿鐵1杯;全家「醉醺蘋果焦糖拿鐵、醉醺蘋果仙女紅茶」,都附上一瓶田納西蘋果威士忌迷你酒(50ml,酒精濃度35%)。消基會指出,111年曾至便利商店進行疑似18歲以下買酒測試,發現178家店家違規兜售酒類給未成年者的情形高達33.1%。

針對超商以耶誕節慶促銷「咖啡+酒」的組合販售,消基會認為實有堂而皇之販售並鼓勵不分年齡飲用烈酒的嫌疑,也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若有販售行為,依該法第91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另,依《菸酒管理法》第 35 條,酒販賣業者,應於零售酒之場所出入口處或其他適當地點,明顯標示警示圖文。另外,第 37 條規定,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並應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

▲有網友指出,自己某天去買早餐時,看到一位婦人買咖啡要求「黃金比例」,讓他不禁直呼「太狂了!」對此,網友則紛紛加碼傳授「超另類喝法」。(示意圖/取自Pixabay)
▲超商業者以調和咖啡名義,搭配高濃度酒精,消基會認為,已有鼓勵、提倡飲酒,甚至可能導致酒駕;且以調和咖啡名義販售,容易讓消費者誤解「這僅是一杯咖啡」,極易誤導消費者。(示意圖/取自Pixabay)
超商業者以調和咖啡名義,搭配高濃度酒精,消基會認為,已有鼓勵、提倡飲酒,甚至可能導致酒駕;且以調和咖啡名義販售,容易讓消費者誤解「這僅是一杯咖啡」,極易誤導消費者。消基指出,超商業者近十數年來,開始銷售低酒精飲料、含酒精霜淇淋,再到今年推出的高酒精調和咖啡,不斷誘引年輕人靠向酒精的行列,亦挑釁《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和《菸酒管理法》的執法落實程度。

消基會抨擊,這次7-ELEVEN和全家便利商店雙雙推出高酒精濃度的威士忌調和咖啡,不僅是挑戰年輕人的意志力,亦不無藉販售咖啡飲料之名,幫忙酒商促銷烈酒廣告之嫌,實是向國法的重大挑戰。

對此,全家回應《NOWnews》,此飲品為成年人方可購買,比照一般酒品販售流程,店鋪內外海報與收銀機面板皆設有相關警語,亦會適時請消費者出示身分證、查核年齡滿18歲。此外,全家強調,支持兒少保護,定期對全國店員進行菸酒販售之教育訓練,近期亦已加強溝通,提醒店員務必落實年齡確認與查核。

7-ELEVEN也做出說明,門市販售商品均合法,且皆依法標示警語,並均遵守販售年齡規範,已再加強宣導與告知,共同維護安心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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