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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分析肇事因素,前2名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態等。許多駕駛人因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前方如有狀況發生,在高速行駛下因煞車距離不夠而撞上前車;另外駕駛人注意力分心,如喝水、撿拾車內物品、看手機等,沒有注意車輛前方路況有變化,等到要閃避時已經來不及,往往釀成嚴重追撞事故。
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其中9月16日在國道1號北向內湖路段17.4公里處有貨櫃車因未注意車前狀態追撞3輛小客車,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同月21日在國道1號南向349.4公里處,發生聯結車未注意車前狀態,追撞前方小客車及大貨車共5車輛事故,導致1人死亡4人受傷;另外在10月21日國道3號南向263.7公里遊覽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與1輛小客車擦撞,釀成4人死亡22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
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股長陳文斌呼籲,駕駛若途中感到疲累或注意力無法集中時,可前往鄰近服務區或就近匝道駛離國道,並稍作休息後再繼續行駛;若在發生事故無人受傷車輛尚能移動,請做好警戒後並初步拍照後,盡速移置安全處所等候警方處理,避免二次事故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