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洪姓男子販毒還被搜出手槍 收押

▲彰化洪姓男子販毒還被搜出手槍 收押!(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彰化洪姓男子販毒還被搜出手槍 收押!(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臺中市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日前從一宗毒品案件,向上溯源緝獲1名洪姓毒販,警方除查獲洪男販毒事證之外,還查獲洪男擁槍自重,在其彰化住處家中搜出一把已上彈匣的手槍,內裝有子彈12發。全案依毒品、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起訴並經法官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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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警刑大偵八隊警方從一件販毒案件,溯源追查得知毒品上手為洪姓男子(42歲),經實施跟監蒐證,發現販毒事證明確,即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洪嫌經常駕車與購毒的買家約定交易數量及地點後即前往交易,警方根據相關情資得知,洪嫌不但涉嫌販毒,且持有槍械,平日居住在彰化縣芳苑鄉農村,成為治安隱憂。


警方見時機成熟,持拘票及搜索票,至洪嫌家中將其查緝到案並實施搜索,在其房間衣櫃內發現藏放1枝改造手槍及子彈,且查獲當時,該槍枝已上彈匣(彈匣內裝有12顆子彈)、手機1支、ipad平板1台、電子磅秤1台、封膜機1台、毒品分裝袋及夾鍊袋各1批等證物。全案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法院裁定羈押,洪男將面臨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毒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槍械等刑責,可分別處7年以上及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呼籲,查緝毒品及非法槍械為警方持續性重點工作,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作為,切勿以身試法。另民眾如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報案電話110檢舉,如提供犯罪線索因而破案者,警察局將從優核發民眾協助破案及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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