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副本理賠被趕盡殺絕?壽險公會2點澄清 非醫療費補償應另投保

▲針對外界質疑金管會對實支實付醫療險副本理賠趕盡殺絕,壽險公會今(12)日2點澄清,強調實支實付醫療險適用「損害填補」原則,非醫療費用補償需求,應另外投保其他商品補足保障。(圖/NOWnews資料照)
▲針對外界質疑金管會對實支實付醫療險副本理賠趕盡殺絕,壽險公會今(12)日2點澄清,強調實支實付醫療險適用「損害填補」原則,非醫療費用補償需求,應另外投保其他商品補足保障。(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金管會將針對實支實付醫療險進行改革,朝「損害填補」原則進行,避免有人變相「靠看病賺錢」,外界質疑金管會根本是把實支實付副本理賠趕盡殺絕,並認為壽險承保對象是人,人身無價,醫療實際損失多少難以衡量。壽險公會今(12)日提出2點澄清,強調實支實付醫療險本就適用「損害填補」原則的,可避免被保險人藉由住院或其他醫療行為,獲得超過實際醫療費用支出的利益,若民眾有非醫療費用的補償需求,應透過投保提供「定額保險金」保險商品來填補,以滿足相關保障需求。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壽險公會指出,醫療費用支出可以被明確衡量,實支實付醫療險僅提供醫療費用補償。實支實付醫療險是提供被保險人實際支付醫療費用補償,並無提供死亡給付,無從適用生命無價的概念,而且住院期間支出醫療費用是可以被明確衡量的,因此,實支實付醫療險是適用「損害填補」原則的,以避免被保險人藉由住院或其他醫療行為,獲得超過實際醫療費用支出的利益。 

壽險公會更提到,實支實付醫療險的給付範圍僅止於被保險人於住院期間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並不及於因住院所導致工作收入減少、僱用看護及購買營養品費用,如民眾有非醫療費用的補償需求,應透過投保提供「定額保險金」保險商品,例如給付「日額保險金」的住院醫療險、保障「短期喪失工作能力」的意外險等,來予以填補,以滿足相關保障需求。 

壽險公會並強調,實支實付醫療險本就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進行設計 ,保險商品是依據民眾的多元需求而設計相關給付項目,並依契約約定提供對應的保障,實支實付醫療險設計初衷本就基於「損害填補」原則,在民眾購買額度內,就其住院期間所產生的實際醫療費用支出進行理賠,其他國家地區如日本、香港、中國、澳洲等國家針對實支實付醫療險亦是採取「損害填補」原則,以維持保險公司的長期穩健經營。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