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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回應「經歷反正不能謊報就是了」、「回答三個月內學習到的東西啊」、「如果能夠把三個月的經驗包裝成探索、學習的過程,到這份工作確立目標的話,不會變成扣分項目啊」、「這問題其實就考驗你的表達經驗能力,捏造反正是沒有意義的,不提同事主管相處不睦,就從探索工作面走起」。
事實上,104人力銀行過去也曾經探討過該題目,對於公司的面試官來說,如果一個求職者每1至2年就換一個工作,甚至待過很多產業,那其實是真的會扣分的,104人力銀行資深人資Christine也坦言「看履歷會看到很多人已經30歲了,每份工作都只做一年多,其實我是不敢找來面談的,我會覺得他看起來好像在找方向,不確定自己要什麼。」反倒是4至5年沒換過工作的人,在面試上相對更有優勢。
那麼當面試官問到「上份工作為何做不久」時,應該怎麼回答呢?人資Christine也表示,應該先思考每份工作的關聯性,並且問自己「在過去那份工作學到什麼?從這份工作到下份工作的目的是什麼?」整理之後再面試時回答,這有助於讓面試官清楚你的思考脈絡,同時知道你是有備而來,這會讓你的硬傷工作經歷較短比較不會被扣分。
至於以現在的職場環境,怎麼樣的任職時間相對合適?資深人資也建議,如果你是還沒出社會的新鮮人,建議學生時期一定要去實習或者打工,因為在這過程中就能摸索自己是否喜歡這份工作;而如C Channel執行長Allen張倫維則表示,35歲前建議以2至3年換工作為基礎,較不建議低於2年內就換工作;35歲之後則是5年為一個週期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