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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貪污案件再度發生,越南將在2024年7月開始實施的新規範,不管是投資基金還是退休金基金等法人股東,最多只能握有銀行業者股份10%,明顯少於目前可有15%的上限。
這項新規被視為對付張美蘭案件再發生的手段,張美蘭過去便是利用被提名任用的自己人,擴大在銀行的股權後,然後再把銀行當成提款機,她從越南最大民間銀行之一的西貢商銀(SCB)陸續挪用了128億美元。
然而專家指出越南金融業當前的三大缺陷,包括金融業目前面臨呆帳增加,以及房地產危機外溢等不同的風險,而這條新金融法也會讓外國投資人對越南銀行業者的投資減少,或許還會產生更多負面效應。
過去外資一直呼籲越南政府,應該要取消或提高現行對越南本地銀行業者的投資上限30%規定,如今越南政府反而下修持股比例,專家推估會促使部份外資放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