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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陳盈齊向被害女子佯稱,國外有高薪秘書的工作機會,引誘被害女子同意出國並配合體檢,再將其體檢資料輾轉交給國外摘取器官的買家接洽器官摘取及買賣事宜。
2022年6月18日,被害女子搭機輾轉至緬甸邊境「KK園區」驚覺受騙,於22日向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求救,並於其母匯款泰達幣9900.99單位予自稱她老闆之人後,始獲釋放,並在同年8月22日返台。
陳盈齊等人因無法取得報酬,又與同夥等人對另名被害男子佯稱,可先出國領取拳賽獎金,返國後再到其公司任職等,引誘被害男子於2022年8月9日搭機出境,但他出境後即察覺有異,3天後自行搭機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