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土地7成被劃入農業發展 農友抱怨一夕暴跌

▲霧峰高達7成土地被劃入國土計劃「農業發展地區」,引發農友抱怨(圖/李天生提供2024.1.31)
▲霧峰高達7成土地被劃入國土計劃「農業發展地區」,引發農友抱怨(圖/李天生提供2024.1.31)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中市霧峰高達7成土地被劃入國土計劃「農業發展地區」,預期未來限制嚴格,變更困難,引發農友抱怨,市議員李天生(31)日強調,不少農地現況已經遭到破壞或是興建違章工廠,早已不是高等則農地,要求市府重新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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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生指出,霧峰國土計劃劃設三區,原都市計劃區列入「都市發展地區」,東側保安林、南側烏溪等地劃入「高山保育地區」,其餘土地列入「農業發展地區」,其中農業發展地區佔霧峰全區面積高達7成,十分特殊。


李天生說,霧峰農業發展地區劃設農一、農二及農三,其中東側山坡地之農業土地劃設為農三,西側平緩地區良好農地劃設為農二,面積大於25公頃且八成以上農業使用之優良農地,則劃設為農一。


李天生強調,列入農業發展地區的農地,由於限制嚴格,預期未來變更困難,如同宣判死刑,農友們反映,不少農地鄰近道路,或是興建違章工廠,現況已經遭到破壞,早已不是高等則農地,希望在114年5月1日國土計劃實施前,把握最後機會重新清查。


霧峰北勢里長洪金生抱怨,霧峰地區農地價格原本每坪約10萬元,國土計劃公布後,一夕暴跌,目前價格滑落到每坪3萬元,相鄰大里地區農田價格卻出現上漲,讓霧峰由興盛地區變為落後地區,引起大家恐慌。


農業局說明,台中市國土計畫指認霧峰區等10處優先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未來城鄉發展需求,可透過每5年通盤檢討機制或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調整國土功能分區,提供居住、產業等多元發展利用。已編列非農地將依原來目的使用,不受劃入農產業發展區影響,農1與農2土地仍可從事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農村再生、公共設施等,讓農業多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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