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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強說,保險局和銀行局都有與新壽及新光金持續溝通,目前處於監理溝通階段,還沒依保險法143條之6採取限制資金運用範圍等強化監理措施,這要看新壽整體增資表現。
不過,新光金先前曾爭取希望新壽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可計入自有資本,遭保險局否決,黃天牧今日也表示,這並無正當性,2000年初因低利率環境造成保險公司困境,金管會提出權宜措施,讓保險公司可用「死差益」與「利差損」互抵,這筆責任準備金應是保戶的錢,應以保戶為前提,而非分去解決公司資本問題。
黃天牧說,新光經營團隊必須自己提出能夠改善公司清償能力的相關方案,主管機關才會考量其他措施,而不是自行要求主管機關先提寬容,這與其他業者作法是不一樣的,新光經營團隊應先做到,6月底RBC回到200%以上及完成每年70億元現增承諾再說至新壽若都沒有達成如何處理?黃天牧表示,會是什麼情況無法預測,但金管會將依法辦理。
由於保險業2023年底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RBC,將在3月底出爐,根據業者自結數,2023年底新壽仍屬資本不足、三商美邦人壽屬資本顯著不足。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說,三商美邦人壽有提出財務業務改善計畫,除了現增外,還有出售不動產、洽策略投資人等,且三商美邦人壽每次現增計畫均有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