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不過委員們認為,應奠基於更多的科學證據、分析數據來討論碳費的制定,因此要求環境部提供國際碳定價作法、國際既有配套措施及相關評估機制、產業作法,也未進入碳費制定的實質討論,最後決議會議紀錄會以紀要方式呈現,第二次審議會訂於3月26日。
有鑒於4月擬將全面調整電價,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多名立委擔心引發「綠色通膨」,14日提出臨時提案,認為「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第9條碳費考量因素,除溫室氣體、排放量及減量等環境因素外,其中「其他相關因素」條文說明是包含經濟影響評估為依據,被認為是過於籠統草率,且未能明確律定審議委員會應考量通膨與經濟衝擊,因此,要求環境部應盡速修改該要點,明定CPI或相關經濟指標為審議因素,以穩定民生物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