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接受8次性招待!陳宗彥辯「陳董不是我」 慘被監院打臉

陳宗彥被控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陳宗彥否認化名「陳董」,監察院卻稱難採信。(圖/資料照)
陳宗彥被控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陳宗彥否認化名「陳董」,監察院卻稱難採信。(圖/資料照)

記者陳佩君/台北報導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先前擔任台南市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被控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雖陳宗彥彈劾案未成立,但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今(19)日表示,陳宗彥於2013年間,協助酒店業者關切申請案,監院要求台南市政府檢討改進,另疑似接受性招待部分,移由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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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指出,陳宗彥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據台南地檢署偵辦酒店業者妨害風化案件之監聽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卷證資料,顯示陳宗彥(代稱陳董、同學、老闆的朋友)疑似於101年12月27日、102年4月30日、8月9日、10月31日、11月1日、11月9日、11月21日、12月15日共計8次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

監委提到,Line畫面截圖中陳宗彥所詢之「小芸」,亦在酒店會計記載之筆記本出現3次,顯示「小芸」當時確在酒店工作。

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指出,陳宗彥接受監院詢問時,坦承截圖Line圖貼是他本人,但否認他是「陳董」,經查監聽譯文及Wechat聊天室102年12月12日翻拍畫面,「陳董」係任職於市政府且協助「縮短流程時間」者,所指顯係當時擔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之陳宗彥,故他辯稱「陳董不是我」,尚難採信。

監委提到,陳宗彥主張監聽譯文內容是酒店業者間的,跟他沒關係,監院為取得與陳宗彥相關之直接證據,函請台南地檢署提供陳宗彥本人案件之監聽譯文,該署函復因已重啟偵查而無法提供,因此將調查所得移請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以釐清案情。

另外,陳宗彥涉及協助酒店業者向台南市政府所屬相關機關關切「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申請案,監委指出,據酒店業者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資料顯示,陳宗彥102年確實有協助關切,但陳接受詢問時坦言「有請辦公室秘書詢問案件進度並告知業者,但絕對沒施壓」。

監委說,檢視台南市政府所屬相關機關受理該案之處置流程,尚難謂有施壓情事,但陳宗彥向其他機關查詢與其職掌無關之事項,被詢機關竟將內部會辦進度告知,陳宗彥再洩漏予請託業者,反相關規定,台南市政府應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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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