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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馬媒體《中國報》報導,1988年10月15日至25日,馬來西亞霹靂地區,共有14人在吃了老鼠粉後,出現嘔吐、抽筋及腹瀉等症狀,送醫後不治。死亡的14人中,有13人是孩童、1人是上了年紀的婦女,當時馬國衛生部透過專家調查報告,證實死者所吃的老鼠粉含黃麴毒素,來源都是金寶一間老鼠粉製造廠。
報導指出,黃麴毒素的毒菌存在於空氣中,很容易在潮濕及多雨的氣候下,於食物內繁殖,當這種毒菌形成花狀細菌時,就會產生劇毒。不過當年馬國衛生局在一開始調查時,並沒發現這類毒素,因此推斷問題不在食物本身,不排除是廠商的儲藏方式不完善,才導致食物受毒菌侵襲。
此案在馬國經過2年的審訊,驗屍庭一致裁定,14名死者的死因是中毒致死,硼酸及黃麴毒素則是致命因素。然而,雖然多名專家都查出,硼酸及黃麴毒素就是元兇,但驗屍庭卻無法說明硼酸是來自何處,也無法確定是否來自老鼠粉,導致此案最終成了無頭公案,不了了之。當年馬來西亞都因為此案,只要聽到老鼠粉就怕,霹靂數市鎮的粉廠和麵攤也相繼停止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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