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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劉姓大學生的父親曾提醒他「不要拍到涉密內容」,但劉男仍難擋「拍照就能賺錢」的誘惑,報導提到,劉男在拍攝期間曾將軍事設施拍入,最終被中國警政單位逮捕,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更以「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等罪名,判處劉姓學生5年有期徒刑。
寶山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趙健指出,由於劉姓大學生出入的高樓位置特殊,是監控盲區,過去也曾發生類似竊取機密的案件,因此檢方在事發後要求對該大樓進行管制,嚴格落實住戶登記,張貼警示標語,並更新監視器,以監控「頻繁出入的可疑人員」。
同時,趙健也稱「大學生社會經驗普遍不足,容易成為境外勢力的收買對象」,已向校方建議彌補國家安全教育課程的缺失,讓學生知曉國家安全相關知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