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揚明直言,準副總統蕭美琴把駐美期間的自用酒品運回的公文流出,其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他說,反而是因為這個案件引發媒體關注的「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內許可帶回的自用物品中,居然還有許多現在市面上已經很難找到的用品,這才有趣。
黃揚明更是指出,相關法令應該隨著時代檢討、進步才對。只准攜帶5捲錄影帶回國,到底是什麼年代的規定?
黃揚明昨日也在政論節目中提出,一般人了不起就是1公升的免税酒,如果再超過,就要報稅,而且最多只能再多報5公升,也就是加起來6公升。
黃揚明表示,他算了一下,蕭美琴23瓶酒是15.1公升,這已經是一個小型酒行進口的量。他覺得,蕭美琴過去評價都很正面,她應該解釋清楚,為什麼要把這麼多酒運回來,是因為有她的目的嗎?還是只是想要享受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