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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憤而興訟要求撤銷該決議,案經法院一審,發現會議紀錄缺漏百出,不但主席從女性變男性,就連委員和主席的發言內容、意見討論和相關思辨等資訊都沒有,也未詳實紀錄表決方法及結果,程序明顯存在瑕疵,因此判決撤銷。高市府社會局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會議記錄未記載相關重要資訊,也沒有投票表決紀錄與詢問其他委員的意見,認為程序不合法,駁回上訴確定。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