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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勇傳在記者會上說明事件來龍去脈,指出自己當初不敢向球隊報到,主要是因為「怕債主上門」,所以才會選擇逃避,最終遭到球團開除。而方昶詠針對此說法,直言「邏輯上不太成立」,因為不管是誰債主都會知道人在何處。方昶詠接著指出,對黃勇傳來說,現階段能最大化還錢效率的就是留在球隊繼續打球,有固定收入才能去協商還款事宜。
會中黃勇傳公開自己的支出,包括2.7萬的房租、1.5萬的車貸以及其他家庭開銷,對於月薪8萬實際可拿到7萬元的他來說,收入遠遠不及支出,「花費太多,什麼都想要用最好的,我真的沒有財務管理的能力。」對此,方昶詠提出一個癥結點,點出球隊都會提供宿舍,若能把租房費用省下來,對他的家庭是很大的幫助,「月薪7萬真的沒辦法負擔開銷嗎?」
而針對黃勇傳向10間民間借貸公司借錢的說法,方昶詠不解「為何不向銀行貸款」,指出以黃勇傳月薪八萬來說,是收入相對高的族群,走銀行貸款的程序是可行的,不至於要向民間借貸借款。
方昶詠進一步指出,在借錢時未考慮到利息以及還款時間實在令人難以想像,直言「感覺在胡扯」。結合黃勇傳會中發言以及肢體語言,方昶詠認為他沒有將實情全部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