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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今稍早受訪時提及,第一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就是「一會一次處理」, 第二案「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能不能審到不確定,然後第三案「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文修正草案」,那本來就有共識,所以不急,日後再討論都沒有關係,「所以我們明天原則上,可能還是會審到凌晨12點」, 基本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算過可以審查通過的,除非有特殊情況。
攸關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聽證權、調查權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列為第一案;第二案為「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修違反藐視國會及聽證權的刑責;第三案為「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文修正草案」,將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改為記名投票,明天院會國民黨預計僅能表決完第一案,不過藍營也力求第二案要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