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7月指考即將來臨、緊接著8月放榜,又是大學生新鮮人準備找房子搬家的旺季,但學校宿舍常常供不應求,學生校外租屋的情況就變得相當普遍,只是有很多學生都是第一次租屋,為了保障學子租屋權益,新北市地政局於今年4到5月抽查市售住宅租賃契約書內容,包含連鎖書局(101文具天堂、九乘九文具專家、享亮文具購物廣場、金玉堂文具批發廣場、金石堂書店、墊腳石圖書文化廣場、諾貝爾圖書城)以及4大超商販售的住宅租賃契約書總計26份,抽查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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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地政局地價科科長蕭湘君提醒,租房前應先確認房東提供的租賃契約書是否符合內政部最新公告的「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且內容不得違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特別要注意契約中是否有常見錯誤,例如未提供3天審閱期或記載放棄審閱期、標示租屋廣告「僅供參考」、禁止承租人申請租金補貼,以及讓承租人支付超過台電所定的最高電費等。

▲4月電價全面起漲,緊接著6月1日就將迎來夏月電價,民生用電最高級距每度破8元,來到1度8.46元。(圖/記者徐銘穗攝)
▲房東不得要求租客支付超過台電所定的最高電費。(圖/記者徐銘穗攝)
蕭湘君補充說,為了保障學生校外租屋的安全,地政局推出了「學生校外租屋安全宣導講座計畫」和「大專院校學生校外租屋訪視計畫」。他們會在高中職和大專院校舉辦講座,介紹校外租屋安全、簽約注意事項及糾紛解決辦法,提升學生對租賃的了解。同時,地政局會與消防局、警察局合作,到學生租屋現場進行訪視,協助檢查租約內容並確認居住環境的安全,以保障學生的租屋權益。

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住宅租賃契約需遵守消費者保護法。如果契約內容違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未在限期內改正,將處以新台幣3萬至3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若有租屋糾紛,可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提出申訴,或向地政局申訴、檢舉,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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