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第9屆亞洲冬季運動會,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12日)聲稱「奧會模式」僅適用於體育領域,不涉及新聞媒體或賽事以外區域,教育部體育署正式回應,強調「奧會模式」是確保我國運動員權益的機制,但在體育領域之外,中華民國的主權與國家名稱不容矮化或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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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表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奧會)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於1981年簽署「洛桑協議」,確立了我國以「中華臺北」名義參與國際體育事務的依據,這項模式保障我國運動員在各類國際體育賽事中的參賽權益,也確保我國體育組織在國際組織中的合法參與。然而,體育署強調,「奧會模式」僅適用於體育運動領域,不涉及任何其他層面的國家主權議題。

「奧會模式」保障運動員權益 國際規範應受尊重

體育署強調,中國政府公開違反國際組織規範,片面解讀「奧會模式」,試圖擴大其適用範圍,這種行徑不僅影響兩岸體育交流的正常運作,更難以取信於台灣民眾及國際社會。

體育署進一步強調,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這是國際社會公認的客觀事實,也是當前台海現狀。兩岸體育交流應依照「奧會模式」進行,並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以達成健康有序的互動。但體育署也重申,中國大陸不得藉由體育賽事對台灣進行政治矮化或統戰宣傳,應務實面對台灣民意及兩岸互不隸屬的客觀事實。

台灣主權不容置喙 反對任何矮化行為

最後,體育署強調,體育是全球共同的語言,應該是一座橋樑,而非政治操作的工具。中國大陸若希望促進兩岸體育交流,應遵守國際體育規範,並以尊重、平等的態度對待台灣,避免干涉台灣的新聞媒體及體育領域以外的事務,才能真正促進兩岸體育良性互動,共同提升運動競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