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每期開出獎項後,民眾都希望能成為得獎的幸運兒。但近期就有位中了發票特別獎1千萬獎金的大學生,意外因被國稅局認定『可能有「營業人」的身分』而無法領獎,讓他急得求助民進黨立委李坤城,最終才順利拿到這筆意外之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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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發票中1千萬!「1原因」差點不能領

民進黨立委李坤城近日接獲民眾陳情,一名大學生課餘在家教平台或社團接取「籃球家教」的工作,但在去(2024)年10月底拿到由某家教網所開的媒合手續費60元發票,意外中了特別獎1000萬元,本想趕緊領取這筆天價獎金,豈料卻被銀行告知,國稅局認為發票有問題暫時無法兌獎,請當事人帶著發票回去等候通知,一等就是兩個多月

李坤城表示,當事人中了統一發票特別獎1000萬,卻被國稅局認定『可能有「營業人」的身分』而無法領獎。由於當事人本身不了解相關的法規,加上3月5日兌獎期限將至,才急著向他尋求協助。

▲(圖/翻攝李坤城臉書)
▲一名大學生無法順利領取發票特別獎1千萬獎金,而尋找李坤城立委求助。(圖/翻攝李坤城臉書)
獎金1千萬領不到!求助立委結局翻轉

李坤城經了解後,發現國稅局本來認爲當事人的家教行為屬於「應登記而未登記之營業人」,並進而被認定發票不得兌獎。但李坤城向國稅局反應,認爲當事人僅是偶然看到網路徵才,且當事人依其專業籃球技能執行業務,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2項但書規定:「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但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不包括在內」,應屬於不需要申請營業登記的範疇。 

李坤城說明,國稅局在釐清事證及確認本案當事人身分後,認定並無具體事證可證明該當事人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之營業人,且依照《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1項第9款規定「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之適用。換句話說,這名幸運兒終於能順利領取千萬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