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25)年是「房屋稅2.0新制」首次開徵,財政部宣布,為了讓更多房東有時間辦理,出租房屋申報期限從原本的3月24日延長到6月2日,只要完成申報、經核准,就能適用較低稅率繳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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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說明,這次2.0新制針對「多戶、未有效使用」的非自住房屋,法定稅率從2%調高到最高4.8%,而有申報出租、達到租金標準的房屋,稅率則降低為1.5%到2.4%,相比之下稅負可減輕至少三分之一到一半。目的是透過「出租有優惠」來鼓勵房東把空屋釋出,提高租屋市場供給,幫助租屋族找到合適房源。

依規定,如果房東想享有這個較低稅率,應在3月24日前申報,但考量今年是新制第一年、許多人對規定還不熟悉,財政部決定延長申報到6月2日,希望減少爭議、保障納稅人權益。

哪些房子可以申報呢?財政部指出,符合以下3種情況的房屋可申請:
1.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之住家用房屋。
2.個人住宅所有權人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之租賃住宅。
3.法人住宅所有權人委託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之租賃住宅代管業或出租予同條例規定之租賃住宅包租業轉租,且契約約定供居住使用1年以上之住宅。

財政部提醒,近期各地稅捐機關已陸續寄出房屋稅繳款單,如果房東的房子符合上述條件,記得在6月2日前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經審核通過後,就能以較低稅率繳稅。至於用來做公益出租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房子,則由稅務機關直接依通報資料核定,不需要房東額外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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