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人力不足,長期的超時工作、職場環境惡劣等,可能也導致人力持續流失。勞動部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增列經衛福部辦理醫院評鑑評定為「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的醫院,若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列為加重處罰對象,罰鍰5萬元起跳,相關規定於今年8月1日起生效。
勞動部近日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第4點規定,增列「經衛生福利部辦理醫院評鑑評定為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之醫院」為加重處罰對象。相關規定自114年8月1日起生效。
勞動部說明,為了使各地方勞動行政主管機關,依照勞動基準法裁罰時,有一致性處理規範,訂定共通性原則。
勞動部提到,其中第4點所列事業單位或雇主,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32條、第34條、第36條或第39條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審酌其資力及3年內再次違反同條規定之次數,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
勞動部表示,為回應外界關切護理人力短缺、超時工作問題,及反映對醫療院所違反勞動基準法,有關加班時數計算及積欠加班費的裁罰金額過低。
勞動部說明,經邀集衛生福利部及各地方主管機關研商後,考量具一定經濟規模的企業,應有完善管理與內控能力,對於勞工權益的保障,應課予較高標準,而具一定規模的大型醫療院所,也課予與上市或上櫃事業單位相同程度規範。
勞動部補充,勞工如有提供勞務超過正常工作時間,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勞工加班費,加班時數如有未滿1小時者,仍應依實際加班時間計算。
勞動部提到,例如加班20分鐘,換算為20/60小時計給予加班費;而勞工若發現雇主有違反法令情事,均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1955」勞工申訴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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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說明,為了使各地方勞動行政主管機關,依照勞動基準法裁罰時,有一致性處理規範,訂定共通性原則。
勞動部提到,其中第4點所列事業單位或雇主,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32條、第34條、第36條或第39條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審酌其資力及3年內再次違反同條規定之次數,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
勞動部表示,為回應外界關切護理人力短缺、超時工作問題,及反映對醫療院所違反勞動基準法,有關加班時數計算及積欠加班費的裁罰金額過低。
勞動部說明,經邀集衛生福利部及各地方主管機關研商後,考量具一定經濟規模的企業,應有完善管理與內控能力,對於勞工權益的保障,應課予較高標準,而具一定規模的大型醫療院所,也課予與上市或上櫃事業單位相同程度規範。
勞動部補充,勞工如有提供勞務超過正常工作時間,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勞工加班費,加班時數如有未滿1小時者,仍應依實際加班時間計算。
勞動部提到,例如加班20分鐘,換算為20/60小時計給予加班費;而勞工若發現雇主有違反法令情事,均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1955」勞工申訴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