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署近日公布旅行業勒令停業名單,共有5家旅行社因為財務狀況異常,遭勒令停業,包含忘憂草國際旅行社、晟源旅行社、諦陽旅行社、翔展旅行社、富康旅行社。
觀光署說明,忘憂草國際旅行社因與債權人之損害賠償案,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自1月21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
後忘憂草國際旅行社司因與債權人之損害賠償案,雖經調解成立,仍有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之疑慮,恐損害旅客權益,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自5月5日起再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
觀光署指出,晟源旅行社屢次發生票據退票,財務狀況異常,顯有損害旅客權益之虞,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自1月24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另諦陽旅行社因財務狀況異常,致積欠機票款及飯店費用,由旅客自行墊付,顯有損害旅客權益,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自2月25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
觀光署也提到,翔展旅行社因財務業務狀況異常、積欠旅客退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自3月31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富康旅行社屢次發生票據退票,財務狀況異常,顯有損害旅客權益之虞,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4條第2項規定,自6月11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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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忘憂草國際旅行社司因與債權人之損害賠償案,雖經調解成立,仍有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之疑慮,恐損害旅客權益,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自5月5日起再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
觀光署指出,晟源旅行社屢次發生票據退票,財務狀況異常,顯有損害旅客權益之虞,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自1月24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另諦陽旅行社因財務狀況異常,致積欠機票款及飯店費用,由旅客自行墊付,顯有損害旅客權益,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自2月25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
觀光署也提到,翔展旅行社因財務業務狀況異常、積欠旅客退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自3月31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富康旅行社屢次發生票據退票,財務狀況異常,顯有損害旅客權益之虞,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4條第2項規定,自6月11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