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112年疫後特別預算編列70.33億,可給衛福部補助國保,但執行1年多,仍有相關預算可回饋給民眾,因此修正辦法,並於今(2)日發布,補助112年3月份至112年12月份共10個月疫後期間保險費,民眾若於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繳納,可享有資格,一般身分者最多可享有10個月、共計5930元的保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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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今日修正發布「衛生福利部因應疫後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法」第3及第4條條文,增加補助112年3月份國保被保險人自付保險費50%。

社保司代理司長陳真慧受訪時說明,112年新冠有疫後特別預算編列70.33億,但112年的辦法僅9個月,預算執行率未超過9成,因此仍有些錢可回饋民眾,因此修辦法就是多補一個月,原先補助為4至12月,可加碼至3月也補。

也因為此國民年金保費為疫後特別預算編列,有執行期間限制。陳真慧提醒民眾,被保險人於今年10月底前,將112年的3月至12月盡快繳款,只要有繳就會補助一半的保費。

目前繳納國民年金保險,每個月被保險人280多萬到290多萬人,扣除低收入戶及重度身心障礙被保險人約14.7萬人全額補助,

若有完成繳費者,後續勞保局也會在帳單上協助扣除。陳真慧說,若丟掉可向勞保局補發。

民眾如有疫後保費補助及其他國保相關疑問,可撥打國民年金諮詢專線(02-23961266轉6066)詢問,將由勞保局專人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