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間,桃園大溪發生一起縱火命案,一名鄧姓女子因不滿與同居女伴游姓女子分手,竟憤而潑灑汽油縱火,導致游女3歲女兒全身90%燒燙傷不治。案發後鄧女遭依「家暴殺人罪」起訴,一審由國民法官重判20年徒刑。案件上訴至高等法院後,鄧女當庭哽咽撤回上訴,表示願承擔一切責任。高院今(2日)宣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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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鄧女(當時28歲)自2020年9月起與游女(32歲)交往,並搬入游女在桃園大溪的住處同居,與游女及年幼女兒同住。兩人交往逾兩年,感情卻逐漸生變。2022年底游女恢復與廖姓前男友聯絡,鄧女深感不滿,多次爭執,並揚言「要燒死你全家」、「我要把你家炸了」。

2023年2月7日清晨,鄧女趁游女母女熟睡時,持先前購買的汽油潑灑後縱火。游女雖逃入浴室滅火並試圖救出女兒,卻遭鄧女拉阻。3歲女童全身嚴重燒傷,最終不治,游女則重傷,鄧女也因燒燙傷住院。

桃園地院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認定鄧女犯行重大,判處有期徒刑20年,另依恐嚇罪加判拘役59日,可易科罰金。案件進入二審時,鄧女表示希望與被害人和解,後又改口撤回上訴,強調「心悅誠服」接受一審判決。

高院審酌全案後,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鄧女未出庭聽判,而先前被問及是否後悔及如何承擔責任時,她均沈默未回應,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