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第2季機車檢驗的10大不合格項目,根據高雄苓雅監理站統計,改裝機車各式燈光(尾燈、頭燈、方向燈)名列第1、第2與第3名,佔不合格項目比率47.2%;另外,車體形式或車色不符名列第4名,佔不合格項目比率13.3%;號牌污損名列第5名,佔不合格項目比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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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驗車不合格項目,已是警察機關於路邊攔檢舉發之重點對象,尤其是違法改裝車燈或車身設備,亦是民眾蒐證檢舉的對象,監理站表示,機車驗車主要針對行車安全做基本檢驗,其中車燈顏色為車輛上路後的共同溝通語言,若擅自改裝車燈,除將觸法外,亦將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另外,機車在出廠前皆已通過安全審驗合格,車主改裝LED大燈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規定,並應至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檢驗合格才可上路,呼籲民眾之機車千萬不可擅自改裝變更,若有故障損壞應儘早修復,以免影響行駛安全。

▲114年度第2季機車檢驗的10大不合格項目。(圖/公路局)
▲114年度第2季機車檢驗的10大不合格項目。(圖/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