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高速公路一直以來都是民眾通勤、假日開車出遊必經路線,高速行駛加上沒有停等機制,可以大幅縮減移動時間。不過,國道公路警察局近期就發文公布一輛廂型車,在國道內車道只開76公里,忍不住開轟「路隊長」,貼文曝光後也引發一票駕駛人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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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隊長」佔用內車道!只開76公里惹怒國道警察

國道公路警察局近日在官方臉書公布一張罰單照片,有一名駕駛在速限為110公里的國道路段內側車道,僅以時速76公里行駛,嚴重妨礙交通,忍不住開轟:「內線開76真是森77。老大啊!這裡的速限是110ㄟ!你開個76蹲在內線,到底是想氣死誰?不取締對得起大家嗎?」

國道公路警察局進一步補充,國道上的攝影設備全天候運作,不僅會取締超速,也會針對低速、未繫安全帶、車距過近與使用手機等違規行為進行拍攝與舉發,同時呼籲駕駛們「慢速車不要佔用內車道、不當路隊長」。

▲國道公路警察局近期就發文公布一輛廂型車,在國道內車道只開76公里,忍不住開轟「路隊長」行徑。
▲國道公路警察局近期就發文公布一輛廂型車,在國道內車道只開76公里,忍不住開轟「路隊長」行徑。(圖/國道警察局)
貼文曝光後,也立刻引爆一票用路人共鳴,「拜託多多取締,為了這種人閃來閃去,增加危險」、「龜速車其實比超速更危險」、「超速40公里扣牌,低於速限40公里是不是應該也要扣牌」、「支持低速佔用超車道扣牌」。

國道內車道用途一次看!1違規最重可罰1萬2

事實上,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高速公路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有著很明確分別以及用途,完整如下:

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內側車道:供小型車超車使用,另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
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


▲國道車道用途一圖看懂。(圖/高公局)
▲國道車道用途一圖看懂。(圖/高公局)
本次成為路隊長的廂型車,則是在國道限速110公里的內側車道,以76公里行駛,因此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4,500元以下罰鍰。

除此之外,行駛高、快速公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因此,在國道內側車道行駛時,必須保持該路段最高速限,而且內側車道主要用途是供小型車超車使用,如果無法保持最高速限行駛,請記得切到其他車道,不要成為國道烏龜,否則就可能收到價值1萬2的照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