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承審法官昨天(21日)裁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仍有串供之虞,從8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延押裁定出爐後,今天柯文哲首度出庭,他說自己被關得莫名其妙,「收押11個月換第7個室友」,很少有人關這麼久。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合議庭今天傳喚時任台北市都發局都市規劃科科長、現任總工程司楊智盛作證,主要為了還原京華城案是否議員施壓、長官護航,都發局才會送都委會審議。

楊智盛說,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與都更獎勵相似,都發局簽辦公文上簽到副秘書長李得全時,李得全認為應該用土管條例辦理想退公文,他和李得全報告退公文會為難基層,李得全後來讓公文往上送。

楊智盛還說,京華城案公告公展由柯文哲決行,其他案子是由副市長彭振聲決行;但對於應曉薇以及吳順民是否施壓、斥責、要求護航,楊智盛都否認,他也從未跟李得全說這是市長室要「通過的案子」,只能說市長室「關切」的案子;在簽辦公文的過程中,沒人要求他做違法的事情。

詰問結束後,蒞庭檢察官指出楊智盛的證詞可證明,京華城案因為柯文哲、黃景茂長官指示,送都委會審議,已經削弱都發局審核權限,讓都發局內部不諒解並表示研議非本局意見;京華城案公文流程異常、處理反對意見異常、決行者也異常。

柯文哲的律師表示,中泰賓館和南港輪胎案之前是引用都市計畫法申請的案例,京華城並非特例,楊智盛在偵查中明明說「違反行政程序法可以接受」,筆錄卻記載有差別待遇、不公平,顯示檢方強烈誘導證人、自創筆錄內容;送都委會審議並未違法,本案走細部計畫變更,而非土管條例。

柯文哲說,講太多好像他很清楚,送研議後他就沒再管;京華城案有參考都更但不是都更案,是自提細部計畫申請容積獎勵,都委會共識決是長期作法,除非像社子島開發案才會投票。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柯文哲起訴」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