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竹立委鄭正鈐度過726大罷免危機,不同意罷免票甚至比去年(2024)立委得票數多出2萬7291票,但高票過關並未「沖喜」,鄭正鈐在2017年向一位鐘姓名媛借款1500萬卻一直沒還錢,被告上法院,一審判賠1500萬,今天上午二審仍判鄭正鈐敗訴,賠償金額降為1357萬2300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鐘姓名媛主張,鄭正鈐在2017年7月到12月,分別向她借了500萬、500萬、200萬、300萬,4次借款都有簽支票作為擔保,但發票到期後並未還錢。最後一次借錢的發票到期日在2018年3月27日,鄭正鈐曾將發票日變更,但時間到了還是沒償還,因此鐘姓名媛提告「清償借款」。

新竹地院調查,鐘姓名媛與鄭正鈐的Line對話紀錄顯示,雙方曾討論還款的事,鄭正鈐也沒否認借錢,所以採信鐘姓名媛的說法,兩造間確實存有消費借貸關係,判決鄭正鈐應給付1500萬元。

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依據鐘姓名媛與鄭正鈐的帳戶往來資料以及牽線人所述,認定鐘姓名媛實際借出的金額是1357萬2300元;至於鐘姓名媛聲稱鄭正鈐曾承諾先還利息,以每個月20萬、連付10個月的方式,所以還欠她200萬的利息,但合議庭認為舉證不足,因此沒有判准。

更多「726大罷免」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