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出國旅遊總愛掃貨果乾、泡麵等名產伴手禮,不過並不是所有東西都能順利帶回台灣,若是抓到違禁品,將導致荷包大失血!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提醒,出國採買果乾類伴手禮,葡萄乾、龍眼乾可免申報,但不含種子的乾燥植物產品,如糙米、白米等就得主動申報檢疫,違規者最高恐挨罰15萬元。至於泡麵、罐頭雖多半能入境,但只要涉及肉類內容物就不能帶,若不確定商品是否違規,可主動向機場檢疫人員詢問,即使不合格也不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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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台入境「1類伴手禮」記得申報!違者最高罰15萬

根據防檢署說明,只要是商業包裝、加工完整的果乾產品,如葡萄乾、龍眼乾、乾香菇,或加工乾燥植物產品,如水果乾(如葡萄乾、龍眼乾、椰棗乾及乾無花果等)、乾香菇、不含種子之乾燥中藥材、乾燥蔬菜、乾燥花、乾燥植物香辛料,基本上都可直接入境,不需申報檢疫。但若是乾燥植物產品(不含種子),如米(糙米及白米,不含稻穀)等,就必須向檢疫櫃檯申報,經過檢疫合格後才可攜帶入境。

另外,亞麻子、車前子、決明子、孜然、茴香等屬於「種子類中藥材」,以及新鮮蔬菜(未附帶地下部或果實)、新鮮食用菇類、堅果類、其他香辛料等,也必須檢附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並至檢疫櫃檯申報檢疫才能帶進台灣。若民眾攜帶這類須申報檢疫的產品卻未主動申報,依《植物防疫檢疫法》可處最高15萬元罰鍰,若產品列為禁止輸入項目,還可能涉及刑責,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圖/pexels)
▲只要是商業包裝、加工完整的果乾產品,或不含種子的乾燥植物性中藥材,基本上都可直接入境,不需申報檢疫。(示意圖/取自Pexels)
哪類泡麵、罐頭不行帶回台灣?防檢署公布正解

不少民眾常問泡麵、速食粥是否能帶回國?防檢署表示,只要是「即食沖泡食品」,例如泡麵、泡飯、速食米粉、速食粥等,一般可免申報檢疫,但若內容物包含火腿腸、鳳爪等肉類零食,就不能攜帶入境,即使只是附贈包裝內的配料也不行,否則將被視為違規。

至於罐頭類產品,像是經過高溫高壓滅菌處理的馬口鐵罐頭、調理包(軟罐頭)、玻璃罐頭等,可免申報檢疫;但真空包裝、自熱火鍋、鋁箔袋裝等產品則禁止攜帶。防檢署提醒,產品是否經過足夠滅菌並非由包裝外觀決定,建議先確認製程資訊或選擇標準罐頭類商品。

防檢署強調,若無法確認產品是否屬於限制項目,建議抵達機場後,主動前往行李轉盤旁的「動植物檢疫櫃檯」洽詢,現場檢疫人員可根據實際物品判斷是否能帶進台灣,即使該物品不符合入境規定,主動申報者也不會受罰,但若是隱瞞未報,一經查獲就可能面臨罰款或刑責。出國採購伴手禮時,除了考量口味、價錢外,也別忘了查清楚規定,否則辛苦帶回來的戰利品被沒收還得挨罰,得不償失。

▲泡麵。(示意圖/取自unsplash)
▲若泡麵內容物含有肉類就不能攜帶入境,即使只是附贈包裝內的配料也不行。(示意圖/取自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