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29)日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品項,其中一批由「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尼日輸入的芝麻,被檢出殘留農藥,伊規定須退運或銷毀。另外,「佶峰貿易有限公司」自越南輸入的薑黃粉則被檢出蘇丹色素一號及四號,邊境須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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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今日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品項中,共5項食品遭攔截。其中一批由輸入業者「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尼日輸入的「芝麻」,被檢出殘留農藥二‧四地0.05 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殺草劑二‧四地為不得檢出,是以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1 ppm為法規值。

食藥署說明,此批尼日「芝麻」共7萬7608公斤在邊境必須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針對「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邊境由一般抽批查驗調整為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為20%至50%。

另外,1批由輸入業者「佶峰貿易有限公司」,自越南輸入的薑黃粉,在邊境檢出蘇丹色素一號及蘇丹色素四號,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屬於不得使用的物質,此批越南的薑黃粉共96公斤須在邊境銷毀,不得退運。

食藥署說明,統計近半年,從114年1月21日至114年7月21日止,受理越南報驗的薑黃,報驗批數為3批,檢驗不合格批數為1批,不合格率為33.3%,檢驗不合格原因為蘇丹色素不合格。

食藥署指出,已從113年11月21日起至115年7月16日止,針對越南報驗的薑黃在邊境採監視查驗,也就是100%檢驗蘇丹色素合格後才可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