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擘Google於2020年遭美國司法部提起「反壟斷訴訟」,主要爭議在於Chrome、Android等核心業務,有壟斷市場之虞。不過,歷經多年訴訟,今(3)日判決終於出爐,美國地方法院法官梅塔( Amit Mehta)駁回司法部要求售出 Chrome、Android 的提議,但未來Google必須與競爭對手共享搜尋資料,還不得再簽訂排他性合約,這條件卻意外讓蘋果、三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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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反壟斷案慘勝!不用賣掉Chrome有1前提

美國司法部認為Google在網路搜尋領域壟斷,在2020年要求Google出售Chrome,並要求Google不得在Android作業系統裝置上把Chrome設做預設搜尋引擎。

事實上,Chrome瀏覽器誕生於2008年9月2日,並在2013年3月28日已超越IE,成為全球最多人使用的瀏覽器,推出到登頂花不到四年,到了2025年8月底,Google Chrome仍以69.26%的市佔率穩居瀏覽器龍頭。

▲2025年8月底,Google Chrome仍以69.26%的市佔率穩居龍頭,進入智慧型手機時代,Chrome依舊是全球瀏覽器霸主。(圖/Google Chrome官網)
▲2025年8月底,Google Chrome仍以69.26%的市佔率穩居龍頭,進入智慧型手機時代,Chrome依舊是全球瀏覽器霸主。(圖/Google Chrome官網)
Google反壟斷案的最新判決在台灣時間9月3日稍早正式出爐,法官梅塔(Amit Mehta)認為,強制Google出售Chrome「並不適合本案」,消息曝光後,Google母公司Alphabet股價應聲大漲8%。

不過,梅塔法官的判決中,還設立了一項前提,就是未來Google 仍可與其他品牌合作簽約,在手機內建系統上內建Chrome,但不得再要求獨佔

判決出爐後,蘋果公司(Apple)、三星公司(Samsung)等智慧型手機製造商,也將因此受益。在裁決之前,Google曾支付數十億美元給這些企業,以確保自家產品能被預先安裝或推廣;審判期間更揭露,光是2021年,Google就支付超過260億美元給蘋果、Mozilla等公司以達成相關協議。對此,深水(Deepwater)資產管理公司合夥人吉恩.孟斯特(Gene Munster)分析指出,此次判決將迫使Google必須每年重新談判搜尋協議。

未來Google若想與蘋果、三星等公司簽訂新合約,要求將產品內的搜尋引擎、瀏覽器或 AI 助理預設為 Google 的產品,但必須允許瀏覽器或系統廠商主動推廣其他服務或設定,Google 不得再以獨佔或限制對手參與競爭,這無疑對蘋果、三星等所有手機大廠來說是一項喜訊。

▲Google Chrome在2013年3月28日已超越IE之後,就一直穩居瀏覽器市占率龍頭。(圖/StatCounter)
▲Google Chrome在2013年3月28日已超越IE之後,就一直穩居瀏覽器市占率龍頭。(圖/StatCounter)
除此之外,梅塔法官也要求 Google 必須與特定競爭對手共享部分搜尋資料,以協助改進演算法、促進廣告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