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羈押一年,昨天開完延押訊問庭後,合議庭今天裁定,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七千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均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合議庭要求柯文哲必須及遵守下列事項: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⒉接受如本裁定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柯文哲交保」相關新聞。 相關新聞 檢點名13證人!重提橘子、用柯文哲還沒作證卡他交保延押庭3度哽咽 柯文哲談彭振聲語塞「他需要這樣家破人亡嗎?」拚交保!柯文哲律師:檢方友性證人0比17無再押必要北檢建議延押!批柯文哲攻擊證人「史無前例司法奇觀」 柯文哲科技設備監控京華城案新臺幣七千萬元保證金停止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