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往來頻繁,隨之而來的法律問題也日漸增多。「臺商張老師駐診服務座談會」於26日舉辦,會中針對台商在大陸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專題講座,與在場出席人員進行交流座談。講座議題分別為「離婚財產訴訟」、「遺產分割訴訟」及「預防股權轉讓糾紛」的三大熱門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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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經常來往台灣及中國大陸的瑞瀛兩岸法律事務所所長鄭瑞崙律師,同時擁有台灣及中國大陸的律師執業資格,常年擔任行政院陸委會台商張老師及海基會諮詢律師。鄭瑞崙指出,兩岸開放經商、投資至今40年來,往來密切,因此很多台灣人相繼與大陸當地人民結婚或在大陸置產,造成日後衍生出許多在台灣及大陸兩岸婚姻家庭繼承之相關需求與糾紛。

▲律師鄭瑞崙表示,近年來台灣人繼承在大陸遺產案件的數量明顯增加。(圖/翻攝畫面)
▲律師鄭瑞崙表示,近年來台灣人繼承在大陸遺產案件的數量明顯增加。(圖/翻攝畫面)
鄭瑞崙表示,因為台灣人民繼承在大陸的房產基本上是直接適用中國大陸《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而大陸人民繼承在台灣的遺產,則涉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特別規定,一般民眾經常沒有注意相關法規導致繼承問題層出不窮,不可不慎。

鄭瑞崙進一步說明,近年來台灣人繼承在大陸遺產案件的數量明顯增加,而且繼承財產多樣化,除了傳統的現金存款及房產外,還不斷出現新型的財產形式:如公司股權、保險、證券、基金信託產品、古玩字畫及土地用益權等等,有許多繼承人因為不知道如何辦理大陸繼承,或者擔心要負擔高額的稅捐,所以就一直擱者,後來繼承人們也相繼過世,因而衍生出代位繼承或者是再轉繼承等複雜的情況。

也有的是台灣人在大陸包二奶養小三,又生下了私生子,而其在大陸的財產都由二奶或小三掌控住,導致過世後在台灣的繼承人對於在大陸的遺產只知道大概,但具體狀況卻一無所悉;又或者是繼承人有大陸人及台灣人,繼承標的眾多,橫跨好幾個省份,以上種種導致繼承案件的訴訟程序費時費力,造成繼承的困難度。

鄭瑞崙表示,臺灣家屬在跨海辦理繼承大陸的遺產時,常因不諳法規及相關行政程序而白忙一場,甚至會遇到相關行政機關要求「繁瑣證明」、「循環證明」、甚至「奇葩證明」等情事,耗時又費力,到頭來很多台灣繼承人因此就放棄辦理了,甚為可惜。建議有此需要的繼承人可以委由專業律師代為辦理,才能提高成功繼承的機會,不讓自己的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