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墾丁打工的男子日前自首,指2年多前在南投一處民宅勒斃中年婦人,事後將遺體棄置於彰化山區,但專案小組帶他前往疑似棄屍地搜尋,卻未找到遺體。法醫高大成指出,一般凶嫌將屍體棄置山區時,會選擇轉彎處,但警方搜索地點卻道路筆直,他研判不是嫌犯記錯,就是有高人指點如何脫罪。由於時日已久,建議找警犬在附近搜索,否則「就要找能通靈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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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墾丁打工的22歲蔡姓男子,7日走進屏東枋寮派出所,自承2023年10月因金錢糾紛,在南投一處民宅勒斃當時57歲的獨居劉姓婦人,事後將遺體棄置彰化縣山區。由於婦人兒子於2024年1月報案母親失蹤,警方立即將他逮捕,並由屏東、彰化兩地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帶蔡男前往疑似棄屍地搜尋,卻未找到婦人遺體。

法醫高大成今(9)日受訪時表示,媒體取得的現場搜索畫面,與一般深夜棄屍山區的手法不同,他指出依犯罪心理學,嫌犯殺人後內心不安,深夜到偏僻山區棄屍就是為了掩人耳目,加上從車上將屍體弄下來需要花點時間,很少挑筆直道路旁,多半會選視野可遮蔽的轉角處。

▲警方在疑似棄屍的山區搜尋,高大成卻指地點不符犯罪心理學。(圖/讀者提供,2025.12.08)
▲警方在疑似棄屍的山區搜尋,高大成卻指地點不符犯罪心理學。(圖/讀者提供,2025.12.08)
高大成說,警方找不到屍體可能有2種原因,一是凶手記錯地點,建議不妨擴大範圍,透過警犬協助,往附近彎道山坡處找找;另一種則是有高人指點,故意說錯。他指出以往找不到屍體卻有罪定讞的凶案只有一件,是因殺害地點發現大量足以致死的血跡,本案如果警方找不到屍體,嫌犯就「賺到了」。

高大成說,一般山區棄屍時除非推落懸崖,若是從山坡推落,頂多滾20公尺左右,2到5天後屍體發臭,若未遭野獸啃食,至少會臭2星期。本案距事發已經2年,就算找到可能只剩白骨,不過衣服應該還在,可從骨頭和殘存衣物上的dna判斷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