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他表示,最終看守所仍拒絕會見。
盧思位引述和他交涉的警官透露,他的當事人可能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比原本拘留通知書寫的「偷越國邊境罪」更嚴重。簡單來說,就是偷渡者跟「蛇頭」的區別,「蛇頭(刑期)可能會嚴重一些」。
報導表示,根據中國大陸法律,偷渡一般會判一年以下刑期,但如果涉及組織他人偷渡,並被定罪,刑期由2年至7年不等。如果情節特別嚴重,例如偷渡集團主謀,或在檢查時以暴力反抗,最重可判終身監禁。
報導也提到,另一名律師范標文當天下午也帶著其中一名被關押港人的家屬委託書申請會見,同樣被拒於門外。據了解,看守所是用同一個理由來拒絕安排會面。目前外界仍未接觸到被關押中的12名港人。
中國海警8月23日在香港東南方海域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港媒當時報導,船上有12名計劃逃來台灣、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香港青年。這些人被捕後,被帶到深圳鹽田看守所關押。
另有報導稱,12名被捕者中,包括因為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起訴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編輯;繆宗翰)109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