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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生今貼文提出疑問「喝酒後開槍,但準確射擊四肢,是技術好,還是運氣好?」被害人受傷後,開啟直播模式,且無立即死亡危險,行為人立即向警方自首,質疑是否為計畫的一部分。接著指出「行為人雖吸毒且無工作,卻擁有制式手槍與子彈,更懂得委託高檔律師,在律師到場前維持緘默,不禁疑惑「行為人是高手,還是指導者是高手?」反問「你以為法律人都是白癡喔,想傷害既遂,然後自首?」
李茂生接著透露,「拿致死武器向人射擊,有致死的可能性、直播無關犯行、自首僅是得減而已、律師無關緊要,所以殺人未遂、自首等得減,這應該就是法律所能處理的了,其他那就回歸『社會』吧」。最後坦言「誰是真凶,這不是法律問題」。
不過,大多網友反倒認為「不太可能自導自演,練了大半輩子的健身、健力跟格鬥,傷害到四肢的軟組織都可能會造成動作障礙,遑論粉碎性骨折,這些傷害幾乎會毀了他的累積。臥床的這段時間也對健身者的傷害非常巨大,真的不可能是健身者會自願選擇的」、「開直播本來就他的習慣,向來大小事就愛跟網友分享,算是職業病吧」、「有在健身的人不會把自己身體拿來開玩笑的好嗎」。(編輯:賴詠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