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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綾謙痛訴離婚過程。(圖/翻攝自秦綾謙臉書 , 2018.7.30)
秦綾謙提及,「離婚都快三年好聚好散這麼難嗎?兩年多快三年來,我一直沒多說什麼,因為我一直認為婚姻對錯是兩個人的事,應該各自負責承擔,不是搞到要父母出面,或用各種手段毀掉人,所以我默默承受處理,但這一切……」她強調,「僅11個月的婚姻,沒小孩沒金錢往來,我只求離散。這家人卻前後用各種理由加官司意圖索討共1230萬,(他們已拿380萬+勒索250萬+妨害名譽官司母子各告300萬)。」
▲秦綾謙臉書痛訴離婚經過。(圖/翻攝自秦綾謙臉書 , 2018.7.30)
整段發文,她總共標註重點如下,「離婚都快三年好聚好散這麼難嗎、協議離婚後又恐嚇取財、恐嚇取財一審判決後又歹戲拖棚、我被告妨害名譽刑事不起訴、再議也被駁回判決定讞他們竟又濫訴、再重新告我民事妨害名譽告訴並要求天價600萬、不斷興訟浪費社會資源是為了錢還是滿足恨、這家人卻前後用各種理由加官司意圖索討共1230萬、婚姻雖然失敗了是否還能努力劃上沒有傷害的句點呢、現在更誇張連開庭都有人通知媒體、拜託不要再利用我公眾人物的身分消費我了。」字裡行間充滿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