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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調整回復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金管會說明,原本從3月19日起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不超過該種有價證券前30個營業日的日平均成交數量的10%,但自6月10日起調整回復為30%。
此外,今年3月19日起,投資人經授信機構同意,可以具有市場流動性且能被客觀合理評估價值的其他擔保品,補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差額,而這項措施也自明日起停止適用。
同時,自3月19日起,投資人融券賣出或向證交所借券系統、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借券賣出上市(櫃)股票及台灣存託憑證,該有價證券之當日收盤價跌幅達3.5%以上,次一交易日不得以低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融券及借券賣出,惟次一交易日的收盤價跌幅仍達3.5%以上,則持續進行價格限制措施,但金管會也在今日同步宣布此措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金管會強調,將持續關注國際疫情控制、政經情勢發展及金融市場穩定情況,倘股市發生非理性下跌情事,金管會將適時進行評估及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