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自由夢碎!加國裁定「雙重犯罪」 恐將引渡赴美

▲孟晚舟 27 日出庭,腳上仍帶著電子腳鐐。(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孟晚舟 27 日出庭,腳上仍帶著電子腳鐐。(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蔡姍伶/綜合報導

喧騰了近 2 年的華為財務長孟晚舟事件,引發中、美、加 3 國的司法、政治、外交角力,案件在 27 日有了最新進展,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認為孟晚舟案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孟晚舟後續恐被引渡至美國繼續受審,也再度引起中國輿論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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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媒報導,孟晚舟的律師團, 1 月份開始針對孟晚舟引渡案是否合乎「雙重犯罪」標準進行答辯。然而,大法官霍姆斯( Heather Holmes )於溫哥華時間 27 日做出重大裁決,認為孟晚舟一方對「雙重犯罪」的分析,嚴重限制了加拿大履行國際義務,引渡詐騙及其他經濟罪行涉案人士的能力,判定孟晚舟案已達到雙重犯罪的法律標準,引渡程序將繼續進行,孟晚舟也必須繼續留在加拿大受審。


不過,上述判決並不代表孟晚舟將立刻被引渡,她的法律團隊將於 6 月中旬進行第 2 階段引渡聽證,結案辯論預計會於 9 月、 10 月進行。

孟晚舟於 2018 年 12 月 1 日,從香港飛往墨西哥途中、途經加拿大溫哥華轉機時被捕。美國並於 2019 年 1 月底對華為及孟晚舟提出 23 項指控,內容涉及違反美國伊朗制裁禁令、欺詐銀行和竊取機密等理由等罪名,遭美國政府向加國提出引渡要求。

做為回應,孟的律師團指控,美國政府以違反美國對伊朗經濟制裁為由,要求加拿大逮捕並協助引渡孟晚舟,但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所以孟晚舟被捕不符「雙重犯罪」法律標準。此外,孟晚舟律師團也質疑,加拿大皇家騎警( RCMP )與美國聯邦調查局( FBI )在逮捕孟晚舟之前已有不當聯繫,疑似雙方「設局」導致逮捕過程有瑕疵、孟晚舟的人身權利亦遭侵犯,希望能中止引渡程序。

而且,在孟晚舟被捕後過幾天,北京便逮捕了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 Michael Kovrig )與商人史派佛( Michael Spavor ),被視為是對加國就孟晚舟被捕所做的報復。中國駐加拿大大使叢培武日前接受加媒訪問時,否認北京劫持 2 人,但也聲稱孟晚舟案是影響中加關係中最主要的因素。現在隨著孟晚舟案有進一步發展, 不排除引來中方新一波報復行動,也讓外界憂心 2 國關係恐將更加惡化。

大法官霍姆斯在 27 日的判決書亦表示,加拿大雖然沒有向伊朗實施經濟制裁,但美方的有關制裁令並未牴觸加拿大的價值。下次聽證會,孟晚舟的律師料將針對拘捕孟晚舟的過程是否侵害其權利繼續答辯。

對於加國法院的判決,華為公司發表聲明表示失望,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也對裁決結果強烈不滿,要求加拿大立即釋放孟晚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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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